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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购推销手机涉嫌虚假宣传 vivo遭工商部门处罚

日前,沈阳工商部门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勒令vivo联销柜台停止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据悉,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发现,vivo联销柜台导购员在销售vivo x21手机时,宣称该手机前后置摄像头均具有2400万像素的配置。但据了解,vivo的官方网站同样采用的是“2*1200万像素”(即2400万)的说法。实际配置方面,vivoX21采用的摄像头配置是前置2x1200万像素(2400万感光单元)加后置双摄(2x1200万像素/500万像素)。

管理局认为,vivo联销柜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对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行为。

根据显示信息,此次遭受工商部门的处罚后,vivo需立即执行处罚结果,停止虚假宣传。根据法律规定,vivo也可以在60日内申请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vivo相关人员则表示是导购搞错了:“宣传是2400感光单元,导购不是很懂。”vivo方面称,已经告知相关柜台进行整改,导购POP物料等已开启自查。

关键词: 工商部门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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