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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投保人签合同、隐瞒重要情况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贵州分公司被罚款42万

中华网财经8月20日讯 8月19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贵州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未如实记载保险业务事项,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对其罚款四十二万元。

李开军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未如实记载保险业务事项、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八万元

刘忠伟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未如实记载保险业务事项、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六万元

以下为原文:


关键词: 投保人 合同 隐瞒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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