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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等 阳光财险天津分公司被罚20万

中华网财经8月24日讯 8月24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津银保监罚决字〔2021〕31号)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天津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处20万元罚款;对尔轶雪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对于玥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以下为原文:

 

关键词: 未按 条款 被罚 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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