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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披露具体对赌协议被深交所问询、为何员工收入包括差旅包干费 电旗股份回复落实函

中华网财经9月22日讯 中华网财经了解到,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电旗股份”)回复创业板落实函。电旗股份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3400万股,募集资金约3.02亿元。

招股书显示,电旗股份成立于2003年,主营业务为要向主设备商和通信运营商提供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及规划服务等,注册资本为10.14亿元,实控人为孔强,持股比例为34.90%。

电旗股份2015年7月30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及规划服务,属于基础层企业。

主营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

电旗股份近日发布2021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21,459,361.31元,同比减少4.56%;净利14,826,114.64元,同比净利减少14.62%。

证监会网站9月22日刊登的《关于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补充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披露了主要问询问题。在创业板问询中,深交所主要关注核心技术竞争力、劳务采购、对赌协议、发行人股东、应收账款等共计8个问题。

未披露具体对赌协议被深交所追问对公司影响

根据申报材料,电旗股份存在对赌协议且作为对赌协议签订方,但未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13的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对赌协议的具体内容、对公司可能存在的影响等。深交所要求补充披露对赌协议的具体内容、对公司可能存在的影响等,并进行风险提示。

电旗股份回复,历史上曾涉及对赌协议是由于2011年1月引入江苏高投、启迪明德、泰晟科技(原金信祥泰)和罗茁四名投资者时签订的增资协议后续的补充协议约定了对赌条款。

因电旗有限2010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8,238,070.80元,未达到《补充协议》第三条承诺净利润3,200万元的97%,触发了业绩盈利保证及现金补偿条款。孔强、薛毅然、张垚已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分别于2013年8月、2014年12月、2015年12月向江苏高投、启迪明德、泰晟科技、罗茁进行了现金补偿,补偿金额合计7,059,306.24元。2017年12月31日,增资方与公司主要股东经协商一致,签署了《补充协议(二)》,解除未履行完毕的对赌条款。

员工收入包括差旅包干费被问询原因何在

根据相关材料,电旗股份员工取得的收入分为职工薪酬、差旅包干费两部分。因自有业务人员超过95%以上的时间均在项目现场提供服务,电旗股份认为,差旅包干费应视为员工薪酬的一部分。深交所要求说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未单独列报项目出差费用但电旗股份单独列报的原因,进一步分析相关人均薪酬分析的合理性。

电旗股份回复,由于以工资为主的职工薪酬相对刚性,而项目出差费用相对弹性,为便于项目管控和内部决策,从2011年初开始,即按此标准进行财务核算,核算和披露口径一致。9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无线网络优化及规划服务,是一家专而精的技术服务公司。项目员工为客户提供外勤服务是公司收入产生的直接驱动因素,也是公司成本产生的主要驱动因素。

电旗股份后续能否顺利上市,中华网财经将持续关注!

关键词: 收入 落实 回复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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