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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不具任职资格人员任公司董事、高管 前海再保险被罚款10万 三人合计遭罚22万

中华网财经9月25日讯 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银保监罚决字〔2021〕87号)显示,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罚款10万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

据深银保监罚决字〔2021〕88号显示,冯宏娟为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据深银保监罚决字〔2021〕89号显示,陈武军为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据深银保监罚决字〔2021〕90号显示,郭学艳为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董事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以下为原文:

关键词: 聘任 高管 遭罚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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