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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科技遭投诉套路欺诈、虚假宣传,消费者24800元退款无门

中华网财经12月10日讯,据黑猫投诉平台,8日,有用户投诉汇隆基业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隆科技”)存在虚假宣传、不开发票、拒绝退订金等一系列欺诈行为,用户要求汇隆科技退款24800元并修改宣传内容。

据用户L女士描述,汇隆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中国童星榜做虚假宣传,诱骗付款

2020年11月12日上午,汇隆科技副总王君向来考察的潜在加盟商们介绍,汇隆的合作品牌中国童星榜授权费用19800元,通过汇隆科技购买授权只要9800元。该用户支付9800元后,工作人员让L女士填写《中国童星榜合作信息授权表》,承诺授权书和物料寄给她。但是,L女士至今未见授权书和物料。

L女士在2021年11月联系中国童星榜,了解到中国童星榜并没有所谓的19800元授权费。因此,L女士指汇隆公司副总王君是典型的利用信息不对称,做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2、不开发票,伪造收据,拒绝退订金,套路消费者

2020年11月14日,因汇隆销售经理声称这次给她们的价格特别优惠,若将来不加盟能无条件退款,L女士和Z女士商议后,代表二人支付1万元订金,保留这次优惠权限,但是否投资该项目还得再商量。

汇隆销售经理和L女士签了份《汇隆科技〈样板店客户〉合同》。这份“合同”只有一页,没有约定双方责权利等条款,只有一张表格,内容是汇隆公司会给客户的支持。汇隆科技没有盖章。

L女士支付1万元订金后,仍然没有发票和收据。Z女士和L女士先后向汇隆公司支付5000元、9800元、10000元3笔费用,都没有发票和收据。

直到二人同汇隆科技沟通退款时,汇隆科技才微信发送3张收据照片,写有“智能拍摄系统定金”、“保留样板扶持”、“汇隆基业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收款之日起5日内开始备货”等字样。

据用户描述,汇隆科技副总王君声称,汇隆的定金从来不退,收据上写的是“定金”,不是“订金”,如果走法律程序,这个“定金”就是货款,L女士和Z女士订了设备又毁约,给汇隆科技造成巨大损失,需要按总设备款的30%给汇隆支付违约金。

两位女士表示,"这才明白,汇隆科技不给发票不给收据,原来是早有预谋的套路!"

据用户L女士描述,两位用户恳求汇隆科技退款,解释疫情后武汉小创业者特别艰难。汇隆副总王君态度强硬,称武汉疫情期间汇隆也捐过款,但创业者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们爱找谁找谁去”。

官网显示,汇隆科技专注智能影像技术、产品研发及市场化应用的“智能影像一体化服务商”。业务范围涉及汇隆智能视频服务站系统输出,专业广播级产品和技术供应,及其他引领细分市场的创新型项目。公司创始人创立了高新技术研发公司,品牌运营中心、文化传媒公司等多家公司,打造集研发、生产、销售、体验服务于一体的新型文化产业生态系统。

天眼查显示,汇隆科技成立于2012年2月13日,注册资本118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运兰。经营范围包括: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影视策划;电脑动画设计;文艺创作及表演;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经济信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委托加工电子产品。

股权结构显示,姚晓兵持有汇隆科技99%的股份,为公司实控人,法人李运兰持有剩余1%的股份。

中华网财经通过汇隆科技官网在线咨询页面了解中国童星榜相关信息,负责回复的项目经理表示,公司与中国童星榜有合作。

为此,中华网财经致电中国童星榜,对方一位自称法务的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与汇隆确有合作,但合作在今年11月6日已经到期了,目前未继续合作。

此后,汇隆科技销售人员来电表示,公司系从中国童星榜一位张姓秘书长处获得的授权,在公司未通知暂停合作的情况下,公司与童星榜的合作将继续。

合作期间尚且发生退款无门的纠纷,何况未合作?岂不真的应了汇隆王姓副总那句“爱找谁找谁去”。

关键词: 汇隆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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