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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内动力两员工内幕交易被罚 董秘陷泄密“罗生门”

混改未果,业绩下滑的云内动力又遇糟心事。

日前,证监会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内动力”)采购部副部长洪文宁、发展计划部副部长潘红建因内幕交易公司股票被证监会处罚。其中,洪文宁知晓内幕信息是由于云内动力时任董秘翟建峰在微信群内透露。

消息一出,有媒体报道称董秘“泄密”,也有投资者在股吧留言表示,董秘不称职,建议辞退董秘。

12月9日,云内动力发布声明称,近期有关媒体报道的公司两名员工内幕交易事件,纯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领导在微信群里的言论纯属正常工作安排及交流。

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此前,广州浪奇的董秘因在微信误发,泄露内幕信息,收到深交所下发监管函。“微信工作群发布工作信息交流进展本身不违规,关键在于是否按规定采取了内幕信息管控措施。”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陆群威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公司有义务依法管理重大内幕信息,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如果属于故意或过失传递泄露信息,一般相关责任人会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承担行政责任。

云内动力两名员工因内幕交易被罚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云内动力发展计划部副部长的潘红建和采购部副部长洪文宁在知悉内幕信息的情况下买卖“云内动力”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因此,证监会决定没收二人的违法所得,并各罚50万元。

证监会披露,2020年3月初,洪文宁在微信群里与云内动力董事会秘书翟某峰等人谈论混改大股东要来公司的事。2020年3月10日上午十点半左右,翟某峰向当天参与接待的米某打听,知悉有意参与云内集团混改的是正威集团,随后在微信群中向洪文宁等人透露。洪文宁在不晚于2020年3月10日知悉内幕信息。

知悉内幕信息后,洪文宁持续关注正威集团参与云内集团混改项目的进展。2020年3月19日,洪文宁了解到正威集团已经提交了报名材料,且马上要缴纳保证金。3月19日当天及第二天,洪文宁操作“黄某平”证券账户累计买入云内动力12.9万股,累计买入成交金额48.99万元;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31日,洪文宁累计卖出云内动力12.9万股,累计卖出成交金额51.37万元。洪文宁上述交易盈利金额为22985.22元。

2020年3月10日,潘红建因参加与正威集团一行的会谈而知悉内幕信息。2020年3月12日至4月1日期间,潘红建利用本人证券账户交易“云内动力”,累计买入8.63万股,累计买入成交金额33.16万元;累计卖出6.59万股,累计卖出成交金额23.96万元。内幕信息公开后,2020年4月9日,潘红建卖出账户中剩余的2.04万股,卖出成交金额11.79万元,上述交易盈利金额为2.55万元。

证监会认为,潘红建与洪文宁知悉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云内动力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混改未果,云内动力营收净利双下滑

企查查资料显示,云内动力成立于1999年,是由云南内燃机厂作为独家发起人,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上市公司。其隶属于昆明市国资委,是我国多缸小缸径柴油机行业的首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属国家大一型企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520户企业之一。

2017年以来,昆明市国资委拟以云内集团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民营资本,推进云内集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

2020年4月1日,云内动力发布公告称,收到云内集团通知,云内集团混改项目已征集到意向投资方A一家,为全威铜业。同年4月7日,云内动力发布公告称,云内集团混改项目征集到意向投资方B——卓云南卓岑商贸有限公司。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控股股东混改事宜曾让云内动力股价一路上扬。2020年4月2日~8月11日,云内动力股价累计涨幅达111.20%。

2020年11月,云内动力发布公告称,由于全威铜业未能按照昆明市国资委的要求按时签署《云内集团增资协议》,云内集团增资项目有且仅有云南卓岑商贸有限公司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三方增资协议未能达成,交易无法继续推进,昆明市国资委与全威铜业及卓岑商贸的场内交易终结。

该合作虽终止,但是云内集团的增资项目将继续征集意向投资方,云内动力表示会积极推进集团层面的混改,并未对经营造成影响。

此后,不断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问题多与云内动力的混改有关。其最新一期是在今年的12月7日,有投资者提问称:您好,同城隔壁公司西仪工业股份已经混改成功,请问贵公司混改推进如何了?云内动力则表示,公司目前未收到控股股东关于混改进展的通知。

云内动力三季报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云内动力的总资产为144.17亿元,同比下降3.36%;其营业收入为63.30亿元,同比下降9.36%;扣非净利润为0.73亿元,同比下降32.06%。

微信群泄密多发,广州浪奇曾发生董秘微信群泄露内幕信息

12月9日,云内动力发布声明称:近期有关媒体报道的公司两名员工内幕交易事件,纯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领导在微信群里的言论纯属正常工作安排及交流,相关媒体报道的有关泄密的不当言论,损伤了公司及相关领导的形象及声誉,上述不当报道,公司将保留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随后,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致电云内动力,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的声明是针对媒体的报道中,董秘翟建峰微信群泄密一事。“董秘不存在泄密行为。”该工作人员称,“公司董秘翟建峰在微信群里的言论纯属正常工作安排及交流,证监会处罚书出来,我们才知道两个员工的具体操作,目前我没有看到公司对这两个员工职位有调整。”

记者注意到,此前,广州浪奇的董秘曾在微信误发,泄露内幕信息。2018年5月1日,深交所向广州浪奇董秘王志刚下发了监管函,监管函称:根据广州浪奇对其问询函的回函证实,王志刚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于2018年4月12日14点30分误将一份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的文件,发到某个成员以上市公司董秘等高级管理人员为主的微信群。公司管理部认为,该文件涉及的公司重大重组信息尚未对外公布,属于内幕信息,王志刚的行为实质上导致内幕信息泄露。

“微信工作群发布工作信息交流进展本身不违规,关键在于是否按规定采取了内幕信息管控措施。”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陆群威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公司有义务依法管理重大内幕信息,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如果属于故意或过失传递泄露信息,一般相关责任人会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承担行政责任。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阮万锦律师表示,正威集团实际控制人王某银秘书臧某运建立微信群“3.10云南昆明对接群”,并在群内交流2020年3月10日正威集团一行准备前往云内集团参观、与昆明市政府会面等事宜,属于正常工作安排及交流,但是相关工作内容的交流,会使潘红建、洪文宁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告知潘红建、洪文宁其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云内动力应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潘红建、洪文宁在工作中知悉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也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阮万锦称。

关键词: 云内动力 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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