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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奖励补助办法 增强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能力

日前,甘肃省陇南市出台了《陇南市知识产权保护奖励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类知识产权奖励补助对象、奖励补助范围和具体标准,以增强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培育、拥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促进陇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奖励范围包括专利奖励、商标奖励、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补助范围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等方面。

记者了解到,对获得中国专利(含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4万元;对获得甘肃省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为3万元、2万元、1万元;对新获得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的企业,在享受省级财政补助1万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一次奖励0.5万元。

商标奖励方面,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注册集体商标的,一次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一次奖励10万元。

据介绍,《办法》规定的奖励补助申请人,须为在陇南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生产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户籍和常住地、主要创造活动地在陇南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

关键词: 甘肃陇南 知识产权保护 奖励补助 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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