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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启动 有三种推荐方式

日,第三批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开始申报,电子材料初审截至4月10日,纸质材料寄送截至4月12日。

根据通知,申报对象应为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省部属驻厦单位)在职人员,且已经获得福建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国籍不限,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全职在厦工作满1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在厦创领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30%以上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企业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50万元);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以及“省重点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与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不得重复入选。

申报人选有三种推荐方式,分别为所在单位研究评议推荐;我市推荐名额为3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且经3名及以上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实名推荐;我市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家企业可推荐1人。

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4月10日前请将材料电子版(表格类Word格式,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邮箱xmlsjzjc@163.com进行初审;4月12日前将经过初审的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通过EMS或顺丰邮寄至市人社局。邮寄地址: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15室;联系人:陈旻娟、吴倩;电话:5052446。

关键词: 雏鹰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 人才申报 推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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