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服务 > 正文

福建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省定标准 预计惠及1.75万人

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印发通知,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省定标准。

其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49~59岁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50元,属低保家庭的,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4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60岁及以上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50元,属低保家庭的,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40元。

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2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9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60元。

省财政将安排1173万元支持各地落实提标政策,预计惠及1.75万人。

关键词: 计划生育家庭 特别扶助标准 提标政策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最近更新

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联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18 创投网 - www.xun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