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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发布两项征求意见稿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1月5日,中基协发文称,为引导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规范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金投顾服务协议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金投顾服务风险揭示指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基金投顾服务协议指引》共三章二十九条,针对基金投顾服务方式和内容、基金投顾服务的费用与税收等方面发布相关要求及准则。其中明确道,提供服务的主体应订明提供基金投顾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书面、电话、自助终端或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直接接触客户,提供面对面基金投顾服务的,基金投顾人员需要出示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值得一提的是,《基金投顾服务协议指引》还指出,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的生成和调整由基金投顾机构集中、统一实施;并要求持续对客户进行服务,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需求等进行再评估,发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需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等内容。

此外,《基金投顾服务协议指引》还明确列出基金投顾机构及基金投顾人员的禁止行为,禁止上述主体向客户承诺收益,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违规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向客户推荐结构复杂的基金,包括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基金等。

而《基金投顾服务风险揭示指引》则针对基金投顾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如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可能存在的账户管理风险、调仓风险、技术风险、机构风险、账户冻结风险等内容进行说明。同时,中基协表示,上述两份文件的意见反馈截至日均为11月22日17点。

关键词: 中基协 征求意见稿 投资者 投资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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