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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隐瞒合同重要情况 中国人寿辉南支公司被罚3000元

中华网财经讯,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通化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寿辉南支公司保险代理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被警告并罚款3,000元。

经查,中国人寿辉南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保险代理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2017年9月28日,投保人冯某通过中国人寿辉南支公司代理人赵某某购买了“国寿福终身寿险”保险产品。在销售过程中,赵某某未向冯某告知犹豫期过后退保会有损失。

上述事实,有证据微信截图、监管部门同赵某某核实的电话录音、举报事项调查说明等证据证明。

综上,通化银保监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保险代理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违规问题,违反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第七条、《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中国人寿辉南支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3,000元。

关键词: 中国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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