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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从事租赁经营活动,神州租车1年多连收58张罚单

据信用中国消息,神州租车(厦门)有限公司相关车辆未取得《租赁汽车证》,在厦门存在违规从事租赁经营活动的嫌疑,从2020年12月2日至今,被厦门市、泉州市交通执法部门连续处罚多达58次,每次罚款金额6000元,累计罚款金额达34.8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

公开资料显示,神州租车是一家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法定代表人为杨楠,注册资本7.43亿人民币。公司提供短租、长租和融资租赁等汽车租赁服务,以及GPS导航、道路救援等配套服务。

除上述涉嫌违规从事租赁经营活动外,据媒体报道,最近有消费者在神州租车平台开具的发票上产生困惑,明明是一个租车订单,竟收到金额差距不小的租车费、服务费两张发票。

据山东商报报道,近日,有消费者张先生反映,他在神州租车平台租赁过一次汽车后,通过APP线上申请开具发票,却收到了两张金额不同的发票。“一个整体订单合同竟收到了两张发票,虽然加起来是我的订单金额,但两张发票的开票金额却差距不小,我在公司走财务报销时发现这个问题,觉得有点奇怪。”

调查发现,该消费者遇到的并不是个例,不少租车用户对于神州租车发票的开具情况产生过类似疑问。

日前,有网友在某财经自媒体发布了自己在神州租车平台的租车经历,并对其平台拆分合同行为提出了质疑。去年国庆假期期间,该网友在神州租车APP上下单租车,共花费2787元。“后来开发票时,我收到了两张发票。”网友表示,第一张发票是由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项目为经营租赁-租车费,增值税税率为13%,金额545元;第二张是由神州租车电子商务(厦门)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项目为信息技术服务-用车平台服务费,增值税税率6%,金额2242元。

“看到发票的时候,我是很诧异的,整体合同价款2787元,租赁费占了19.5%,而平台服务费占了80.5%,我觉得这个比例太离谱了。”同时该网友表示,在先前签订的合同及订单中,并未对服务费和租赁费的开票额度占比进行说明。“拆分合同确实常见,作为大部分租车的普通消费者,可能不会太在意这些,也可能懒得去较真。但是当看到这种离谱的比例,我感受到了对普通消费者的不友好。”

对于开票金额划分方式未向消费者说明情况的原因,神州租车解释称:“服务费根据市场情况实时浮动,因此跟租车费相比没有固定的差异。举例,黄金周人员成本上升,服务费会因此作出调整,相对租车费会有更大的差异。”同时,对方表示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的产品或服务,并无对外公开具体定价标准,但是定价标准一般都是根据市场情况作出调整。

对于神州租车平台这样的开票方式是否合理,税务师刘学萍表示,“一份合同中如果提供两种不同税率的服务,是要明确写清楚每项服务的内容、价格,才能分开计税,分开开票的。如果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说明租车费多少、服务费多少,或者提供了哪些服务,因此开出6%税率的服务费发票,属于变相降低税率。”

关键词: 神州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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