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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新规: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

中华网财经12月14日讯 今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以下合称退市新规),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本次退市制度改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基本原则,具体有以下4方面的改革思路:一是坚持市场化方向;二是完善财务类退市标准,力求出清壳公司;三是严格退市执行;四是简化退市流程,提高退市效率。进一步优化退市指标、缩短退市流程,加大市场出清力度,提升退市效率,以期形成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退市程序上,本次修订调整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一是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明确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二是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将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三是将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之日。

关键词: 上交所 退市 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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