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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邦医药IPO过会:2020上半年归母净利润超2019全年 毛利率低于同行

中华网财经讯,据证监会消息,1月7日,2021年第十八届发审委第4次会议结果显示,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邦医药”)首发获通过。国邦医药拟于沪市主板上市,本次发行股份不超过8,382.35万股,募集资金27.61亿元,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

资料显示,国邦医药是一家面向全球市场、多品种、具备多种关键中间体自产能力的医药制造公司,是全球化学药品制造产业链的重要参与者,2016年至2019年连续4年入选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全国医药工业百强名单。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及动物保健品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医药板块涵盖原料药、关键医药中间体及制剂,动物保健品板块涵盖动保原料药、动保添加剂及制剂。公司以原料药业务为核心,向上掌握关键医药中间体的制造,并以此进一步稳定原料药供应的品质和数量,向下通过制剂工艺及医药流通,将产业链延伸至终端药品消费领域。

本次发行前,新昌安德持有发行人12,895.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7.15%,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邱家军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11.55%的股份,通过新昌安德控制发行人27.15%的股份,邱家军先生之妻陈晶晶女士通过新昌庆裕控制发行人15.43%的股份,二人合计控制发行人54.13%的股份,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国邦医药发行前总股本为47,500万股,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8,382.35万股,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国邦医药本次拟募集资金27.61亿元,其中,7.56亿元用于医药产业链新建及技改升级项目,11.10亿元用于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3.96亿元用于研发中心项目,5.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超2019全年

2017年至2020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国邦医药营业收入分别为29.05亿元、32.79亿元、38.02亿元和21.3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91亿元、4.83亿元、4.94亿元和4.4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8亿元、2.11亿元、3.15亿元和4.46亿元,2020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超2019全年。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02,418.33万元、436,668.96万元、475,938.55万元和490,689.19万元。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为59.36%。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94,614.38万元、100,192.12万元、111,481.06万元和108,676.8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01%、35.37%、40.39%和40.77%。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299.25万元、36,368.57万元、37,711.26万元和41,898.94万元。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余额占比分别为98.88%、98.64%、97.98%和99.10%,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坏账风险较低。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金额分别为2,237.79万元、878.29万元、5,066.94万元和3,294.0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2%、0.31%、1.84%和1.24%,占比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1,641.59万元、86,893.43万元、84,672.94万元和86,228.94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15.32%、19.90%、17.79%和17.57%。报告期内各期末,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需求增长、经营规模扩大、产能扩张所驱动,公司库存商品余额总体呈上升趋势,金额分别为29,369.02万元、58,910.35万元、45,870.95万元和43,202.41万元。公司对存货分别计提跌价准备1,528.93万元、4,229.12万元、1,402.98万元和512.97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42%、4.64%、1.63%和0.59%。

综合毛利率低于行业均值

2017年至2019年,国邦医药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95%、29.73%、25.9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34.97%、36.72%、36.90%。

2017年至2019年,国邦医药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91%、29.62%、25.83%,其中,医药板块毛利率分别为29.64%、32.51%、29.10%,动物保健品板块毛利率分别为26.70%、21.04%、17.11%。

国邦医药2018年、2019年毛利率垫底,两年毛利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8年,国邦医药综合毛利率为29.73%,同行业可比公司普洛药业为31.93%,新华制药为29.92%,富祥药业为37.25%,鲁抗医药为31.15%,新和成为53.37%。

2019年,国邦医药综合毛利率为25.94%,普洛药业为32.37%,新华制药为33.44%,富祥药业为43.11%,鲁抗医药为28.28%,新和成为47.28%。

遭四次环保处罚

2016年10月20日,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对浙江国邦进行现场检查及监测分析,浙江国邦下风向臭气浓度为25,未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即臭气浓度厂界标准值为20。浙江国邦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梁防治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2月14日出具虞环罚字[2017]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浙江国邦处罚款8万元。

2018年9月18日,新昌县环境保护局对公盛材料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公盛材料未将装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原料空桶(系危险废物)按规范要求贮存管理,随意露天堆放。上述行为已构成“随意堆放危险废物”,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18年11月9日,新昌县环境保护局出具新环罚字[2018]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公盛材料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5万元。

2018年11月9日,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山东国邦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山东国邦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造成厂界异味污染。山东国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于2018年11月26日出具潍滨环罚字[2018]112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山东国邦处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的处罚。

2019年8月19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浙江国邦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通过查阅环评报告及相关资料,发现浙江国邦2018年和2019年恩诺沙星和盐酸恩诺沙星产量已超出环评审批总量,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在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浙江国邦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2月19日出具了绍市环罚字[2020]8号(虞)《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浙江国邦作出罚款46.48万元的处罚。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非直销为辅,客户较为分散且外销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对客户销售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客户分散度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报告期内对主要非直销客户销售波动的原因,该等客户是否专门或主要销售发行人产品、对发行人产品是否均实现最终销售;(3)近期外贸订单的获取是否受到贸易保护的不利影响,印度政府对发行人执行临时反倾销税是否会对发行人外贸收入产生重大持续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外销收入逐年增加而未受近几年贸易保护主义及新冠疫情影响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一致;(4)2020年收入及净利润的预计情况,收入快速增长及毛利率提升的情况是否可持续、是否具有周期性,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非直销模式毛利率普遍低于直销模式。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部分产品非直销毛利率显著低于直销而部分产品非直销毛利率仅比直销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境外销售的主要产品类别,说明同类产品不同渠道以及国内外销售的单价和毛利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毛利率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发行人及子公司多次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浙江国邦受到处罚的具体情况,相关的整改措施及效果;(2)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3)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关键词: 国邦医药 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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