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 洞察 > 正文

广州新政:人才购房需连续12月社保、9区个人售房增值税征免年限提至5年

中华网财经4月21日讯:继4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5地负责人后,4月21日傍晚,为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广州市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4月22日起执行。

据悉,此次通知主要囊括五方面内容,包括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工作统筹协调;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以及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

限购:人才购房需所在区连续12个月社保

值得关注的是,其中提到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同时,通知提及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

缴税: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在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方面,通知提及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其他:加大配建保障房力度及保租赁房供给等

此外,通知还提到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配建保障性住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新增轮候户数。

以及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配套政策文件,鼓励集中式长租企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等。

以下为原文:

穗府办函〔2021〕30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工作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市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监测预警,提高政策实施的针对性、有效性,统筹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

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配建保障性住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新增轮候户数。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存量土地、产业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

三、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配套政策文件,鼓励集中式长租企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四、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

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

五、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

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本通知自2021年4月22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21日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

关键词: 广州 新政 人才 购房

最近更新

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联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18 创投网 - www.xun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33 92 950@qq.com
豫ICP备2020035879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