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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辽宁筹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达121.2亿元

辽宁省财政厅8日发布消息称,2019年以来,全省筹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达121.2亿元。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是关系百姓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年来,辽宁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加强机制创新,大力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在资金保障方面,2019年以来,全省筹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21.2亿元,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改造提升,重点支持小区内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改造绿化、照明、文化休闲等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2021年,辽宁省支持1246个城镇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惠及居民58.6万户。

在创新机制方面,出台正向激励政策,对2020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区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激励奖励。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创新制定了“1358”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工作法,提出了一项总体要求、明确了三个改造阶段、五个工作机制和八项重点工作等技术指引,指导全省各地区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城市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据悉,下一步,辽宁省财政厅将密切配合省直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同时,研究运用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集中居民出资和社会投资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李晛)

关键词: 老旧小区改造 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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