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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杏林酒业酒类产品酒精度不达标上黑榜

中华网酒业6月17日讯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在抽取的酒类等28大类食品882批次样品中,检出酒类、糕点等15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其中,抽检不合格的酒类产品为汾阳市杏林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酿竹酒露酒(2.5L/桶),不合格原因是酒精度问题,检验结果为42.5%vol,低于标准45±1.0%vol。

资料显示,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露酒》(GB/T 27588—2011)中规定,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vol。酒类中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已责成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关键词: 汾阳 杏林 酒业 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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