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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立正达答科创板第三轮审核问询:因配合提供错误货值等 存在出口报关违规情形

中华网财经8月6日讯 8月6日,中华网财经了解到,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春立正达”)回复科创板第三轮审核问询。

证监会网站8月5日刊登的《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披露了主要问询问题。

上交所要求进一步说明以下事项:

1、完整梳理发行人在出口贸易中在报关、收汇和税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违规情形以及当前整改情况,并充分分析发行人是否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

春立正达回复称,尽管发行人并不直接参与报关,但发行人存在配合阿波罗医疗公司提供错误的货值、货物内容等信息以满足对方通过快件形式出口的需求,客观上导致了出口货物的品名、价格申报不实的情形,存在一定的出口报关违规情形。

上述情形导致发行人无法获得与实际货值和货物名称一致的出口报关单。自2019年下半年起,银行开始加强外汇管理,除相关合同及形式发票外,还需发行人提供货物出口报关单才可办理收汇。为满足收汇要求,发行人与阿波罗医疗公司签署了不存在商业实质的《技术合作协议》,以技术服务的名义向银行申请收汇,存在一定的外汇收汇违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与阿波罗医疗公司的交易在税收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亦不存在走私、骗汇、逃汇、套汇等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春立正达回复称,除发行人在EXW模式下无需履行清关义务外,发行人与阿波罗医疗公司交易中在报关环节与海宁市浩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情况较为类似,均存在大额多票申报不实的情形,但发行人并未造成多退税款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二)项,根据相关法规和可比案例,如果受到海关部门的处罚,预计罚款金额较低。

发行人存在一定的被追究行政责任的风险,存在影响海关统计准确及影响海关秩序而被处罚的风险

2、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否满足《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

春立正达回复称,发行人与阿波罗医疗公司之间的交易系正常的业务往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仅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相关交易的日常管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于2021年7月29日取得了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觅子店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2月12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号,法定代表人为史春宝。

官网介绍称,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领先的骨科医疗器械公司,专注于骨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关节假体产品及脊柱产品。集团是中国关节假体领域医疗器械注册证最为齐备的企业之一,涵盖肩、肘、髋及膝四大人体关节假体产品,而脊柱产品为脊柱内固定系统的全系列产品组合。集团以中国为主要市场,已建立一个庞大的经销网络,遍布中国所有省份、直辖市及自治区,并以海外经销商或ODM及OEM模式出口产品予海外市场。

关键词: 配合 违规 报关 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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