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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案件信息 桂林银行被罚款30万

中华网财经讯,8月6日,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桂林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桂林银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案件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桂林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0万元。

资料显示,桂林银行是一家国有控股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经过多年发展,桂林银行已成为广西资产规模最大、经营特色鲜明的地方银行,位列“2020全球银行1000强”第375位,“2020广西企业100强”第26位。

截至2020年12月末,桂林银行已在广西11个地级市设立分支机构,共有分支行121家、社区(小微)支行279家、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点4030家,服务覆盖近5000个行政村,辐射超千万农村人口;在广西及广东深圳共发起设立村镇银行7家。桂林银行及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资产总额达3788亿元。

财报显示,截至2021年6月末,桂林银行及控股村镇银行未经审计并表后资产总额突破4000亿元关口,达到4136.85亿元,同比增幅20.37%。各项存款2927.96亿元,同比增幅19.07%;各项贷款2365.14亿元,同比增幅22.84%。

盈利能力方面,2021年上半年,桂林银行实现营业收入44.54亿元,同比增长20.64%。虽然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但受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增加影响,该行净利润11.95亿元,仅同比增长6.6%。

截至2020年6月末,桂林银行资本充足率11.55%,不良贷款率1.62%,拨备覆盖率138.81%,流动性比例79.97%(母公司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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