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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永辉超市涉嫌售卖过期食品,被立案查处

中华网财经讯,1月7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期间一批违法案件。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及计量器具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其中,西安市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位列其中。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6日,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对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店中货架上售卖的京荟堂牌虾片(生产日期2019年12月20日,保质期2年,200克/包,共1包)和塬声优品牌枇杷秋梨膏(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2日,保质期1个月,300克/瓶,共两瓶),均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财报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永辉超市实现营业收入698.35亿元,同比下降3.90%;实现归母净利润亏损21.78亿元,同比下降207.37%;实现扣非净利润亏损18.28亿元,同比下降220.33%。单季度来看,第三季度永辉超市的营业收入为230.08亿元,同比增长3.86%;归母净利润亏损10.95亿元,同比下降726.56%;扣非净利润亏损9.03亿元,同比下降8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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