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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界首市一玉器经营部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受处罚


(资料图片)

安徽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工商类(8.18),信息显示,界首市2商家因违反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其中,界首市西城一玉器经营部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被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信息如下:
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依据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行政相对人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类别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作出处罚机关名称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界市监处罚〔2023〕369号安徽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界首分公司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案安徽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界首分公司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安徽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界首分公司罚款罚款1000元。2023/8/16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期自动履行
2界市监处罚〔2023〕370号界首市西城蒋**玉器经营部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案界首市西城蒋**玉器经营部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界首市西城蒋**玉器经营部罚款罚款2000元。2023/8/16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期自动履行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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