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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国际航天城对外发布11条关于支持科技创新政策

4月24日,“中国航天日”海南自由贸易港专场活动在海口举行。在活动开幕式暨院士专家论坛上,文昌国际航天城管理局正式对外发布11条关于支持科技创新政策。

文昌国际航天城是我国第四座航天城,拥有我国首个滨海发射场。行星探测工程、载人登月工程、天地往返运输工程一系列国家重大工程均在此布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文昌国际航天城于2020年6月挂牌,同时成立文昌国际航天城管理局。此次推出的新政策包括:

4月24日,2021年“中国航天日”海南自贸港专场航天成果展览 (记者 王祝华 摄)

设立航天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落地航天城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培育发展航天产业,提升航天城自主创新能力。

鼓励入园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总计50万元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给予10万元奖励。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对省外迁入航天城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海南自贸港产业发展方向、航天城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且高企资格在有效期内并承诺5年不迁出的,经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确认公布,一次给予50万元奖励。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对于进入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每年给予研发费用补贴,按上年度研发费用增量的30%进行奖励,最高为10万元,培育期为3年。

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

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转化奖励。企事业单位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航天城落地转化和产业化,一次给予20万-100万元不等的奖励。

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实施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承担有配套经费要求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给予其项目自筹资金部分30%的配套支持,最高为300万元。

科研台研发设备采购补贴。在航天城注册的卫星研制、火箭研制、卫星应用、航天大数据等重点发展领域企事业单位,设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台的,给予评定后新采购科研台设备40%的经费补贴,最高为500万元;设有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创新台等科研台的,给予评定后新采购科研台设备30%的经费补贴,最高为200万元;鼓励航天城内企事业单位共享科研仪器、设备、设施等,按照年度结算额的5‰,给予设备提供方补贴,最高为10万元。

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资助。对满足海南团队全职引进奖励标准,在航天城内注册并经海南省人民政府认定,且项目资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团队,采用后在享受海南高层次人才团队奖励的同时,给予1:1 配套奖励。

鼓励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载体。

强化科技服务机构服务。支持省内科技服务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帮助航天城引进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日报记者 王祝华

关键词: 航天科技创新 科研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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