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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出11项任务,持续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日印发《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11项任务,旨在持续促进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建设更高质量、更强功能、更大规模的技术市场。

《行动方案》设定的工作目标是:到2023年,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度、技术转移能力明显提升,统一开放、功能完善、体制健全、等高效的技术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金额超过3000亿元,科研机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超过300亿元,发展100家以上多模式、专业化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3—5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创新创业集聚区,汇聚3000名以上专业技术转移人才。

在昨天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陆敏介绍,上一轮(2017—2020)行动方案发布以来,上海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全要素,体系化推进制度保障、政策供给、能力提升和生态优化。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在政策制度设计上日渐完善成型,但在一线人员实际操作层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法规文件与改革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不利于成果转化,导致不敢为;成果管理和转化服务能力比较弱,导致无力为;技术市场生态还不健全,导致不便为等。

针对这些问题,《行动方案》提出了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运用能力、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能力、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等4个方面的11项任务,融入了成果转化全要素。

面向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趋势、新阶段,《行动方案》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丰富成果转化主体,除了高校院所,也将国企和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市科委创新服务处解释,《行动方案》强调国企体制机制改革,包括推动国企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为了给国企领导“松绑”,《行动方案》指出:“对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勤勉尽职、未谋取非法利益的,出现符合容错情形和条件且属于容错清单的行为,不做负面评价或进行减责、免责。”《行动方案》还新增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成果转化要求,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医学领域成果转化的路径机制与服务模式。

二是提出“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与上一轮3年行动方案相比,此次《行动方案》增加了对交易场所的支持,支持上海技术交易所健全技术交易制度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并鼓励各类技术市场要素进场交易。

三是强调科技成果概念验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行动方案》鼓励科研事业单位筹资设立概念验证基金,试点建立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引导资金,鼓励投资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投资早期科技成果。(记者 俞陶然)

关键词: 上海 科技成果 转移转化 技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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