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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7日发布公告,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这跟以往相比,企业可以少预缴部分企业所得税,提前享受减税红利。

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介绍,“十四五”时期,将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围绕四个着力点支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切实保障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经费,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集中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加快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稳定支持国家实验室建设运行,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加大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落实和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尊重人才成长规律,支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

——推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资源统筹,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支持科研院所加快改革,赋予高校、科研院所更大的自主权。同时,坚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开放合作。

欧文汉还介绍,支持突破产业瓶颈,推动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记者 赵建华)

关键词: 研发费用 税前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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