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 资讯 > 正文

我国将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通知》,我国将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到2025年达到16.5%左右。

《通知》要求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按照目标导向和责任共担原则,制定发布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区域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积极推动本省(区、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跨省区电力交易,确定本省(区、市)完成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认真组织并统筹衔接做好项目开发建设和储备工作。

同时,建立保障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各省(区、市)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并网。保障并网规模可省际置换,通过跨省区电力交易落实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的,经送、受省份协商并会同电网企业签订长期协议后,根据输送(交易)新能源电量相应调减受端省保障并网规模并调增至送端省。保障并网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配置统一组织。

根据《通知》,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和2019年、2020年价、竞价光伏项目等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直接纳入各省(区、市)保障并网项目范围。各类存量项目应在规定时限内建成投产,对于长期核准(备案)而不建设的项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清理,对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应及时予以废止。

各省2021年保障并网规模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存量项目不能满足今年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要求、保障并网仍有空间的省(区、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剩余保障并网规模抓紧组织开展竞争配置,确定2021年并网的新增项目,加快核准(备案),积极推进建设,确保尽早建成投产。(记者 陶凤 吕银玲)

关键词: 风电发电 光伏发电 发电量

最近更新

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联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18 创投网 - www.xun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33 92 950@qq.com
豫ICP备2020035879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