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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日,辽宁省下发了《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设置,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标准,充分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工程系列职称设置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各级别对应的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围绕辽宁省重大产业和重大项目以及新兴业态的发展,工程系列各行业评审专业实行动态调整,特别是在精细化工、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量子科技等领域,积极促进辽宁省战略发展和产业需求同步。

工程技术人才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辽宁省进一步完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标准,坚持把品德放在工程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突出评价能力、业绩和贡献。业绩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成果、软件著作权、技术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或调试报告、工程试验报告、标准规范制定、行业工法等,对重大原创业绩成果可“一票决定”。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

关键词: 辽宁 工程技术 人才职称 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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