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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新区发布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

6月8日是第13个“世界海洋日”和第14个“全国海洋宣传日”,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6月8日,作为深圳的绿肺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区,大鹏新区在坝光湾畔举办“2021年世界环境日和世界海洋日宣传周暨大鹏新区生态文明保护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仪式,展示十年来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同时发布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以及大鹏新区生态文明保护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同一天,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指导,深圳市大鹏新区珊瑚保育志愿联合会(“潜爱大鹏”)、佳兆业国际乐园主办的“鲸落”深港澳海洋保护联盟世界海洋日活动在大鹏半岛美丽海滩举行,而在此前的5月26日,香港站活动已经成功举办。此次活动,首次以深港联动的方式,积极为深港两地青年搭建交流台,汇聚合力,为共同保护大鹏湾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智慧和力量。

大鹏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新区秉承“生态立区、经济强区”发展理念,强化海陆统筹,推动向海而兴,高水打造绿色发展典范城区,助力深圳建设成为国家生态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持续迈上新台阶▶▷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树立大鹏品牌

6月8日的活动同时启动了海洋博物馆的前期标本征集活动。在活动现场,一件体长约80厘米的“海洋微笑天使”江豚标本吸引了与会者的注意,这件标本将成为海洋博物馆的首件展品。据悉,这只江豚幼崽是在大鹏海域发现的。

不止是江豚,年来,大鹏半岛和周边海域,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开始重新活跃起来。豹猫、猪獾、一度被认为野外灭绝的唐鱼和濒危异鱲等野生动物又开始在大鹏新区重现踪迹,引发大鹏人乃至深圳人关注。而这些野生动物在大鹏半岛重现,也正反映年来大鹏半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这样的成绩是如何取得的?2011年12月30日,大鹏新区正式设立,遵循“保护优先、科学发展、精细管理、提升水”的总体发展原则,确立三大战略,建设五大绿色体系,确立“三岛一区”战略定位。年来,新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保护好新区的生态环境作为中心工作,坚持生态立区,系统谋划、高位推动、砥砺攻坚,深耕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和考评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迈上新台阶。

目前,新区的生态环境维持高位水,2020年,PM2.5年均浓度降至17.3微克/立方米,空气综合指数连续8年全市第一;在全市率先并提前两年半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河流水质首次全部达到Ⅳ类以上,其中90%达到Ⅲ类以上;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珊瑚礁、红树林生物多样丰富。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连续六年在全省县级评价单元中排名第一。

大鹏新区十年探索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肯定。新区先后被确定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中国天然氧吧和中国最美县域,大鹏湾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不断为深圳、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大鹏智慧”,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树立了大鹏品牌。

明确27类工作任务▶▷形成“城在山海内,人处生态中”发展格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推动建设生态环境更优的“美丽大鹏”启动之年,作为拥有多块“国字号”招牌的“生态特区”,进入新发展阶段,大鹏新区将以什么样的发展思路来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大鹏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区上下始终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市委七届一次全会和今年市“两会”精神,坚持“生态立区”,以人民为中心,全方位做好生态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城市更“生态”,通过“生态让生活更美好”,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城区,努力成为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艘“冲锋舟”。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到2023年底,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协同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生态资源优势更加突出,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城市水,减污降碳取得阶段成果,生态系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经济优势更加凸显,宜居宜业宜游水迈上新台阶,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新进展,形成“城在山海内,人处生态中”美好发展格局。

计划制定的主要任务包括:引领生态文明改革“大鹏样本”、引领绿色低碳发展“大鹏方案”、引领湾区生态保护修复“大鹏典范”、引领环境质量治理“大鹏路径”、引领“两山”实践“大鹏模式”、引领多元参与“大鹏品牌”共六大方面27类工作任务。同时,根据新区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参考各部门工作职能、2021年及“十四五”项目安排,确定具体任务80项。

未来,大鹏新区将全力做好“生态立区”和“经济强区”、海洋与陆域两篇文章。大鹏新区将突出亮点特色,坚持绿色发展,把实施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新区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进一步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深入推进城市GEP应用示范,努力在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先行示范。同时新区也将坚持海陆统筹,创新体制机制。要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制度、新体制、新机制,加快构建覆盖海域、流域、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督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全面深度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指南可为开展海洋碳汇核算提供试点经验

在6月8日的活动中,大鹏新区正式发布了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同时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基金启动海洋碳汇增汇工程。新区不少碳排放重点企业都纷纷表示愿意为新区碳减排和海洋碳汇增汇贡献力量,并向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基金捐赠海洋碳汇增汇工程的首期项目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珊瑚礁种植、红树林生态修复、海洋湿地建设等。

业内表示,在力争提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上,海洋碳汇将是深圳结合自身城市资源优势推进工作的必要手段之一。大鹏新区先行先试,重点筛选出红树林、盐沼泽、贝类、藻类等7个可交易碳汇类型及11项碳汇指标,选取17项排放因子,明确数据来源与途径,构建海洋碳汇核算体系,探索海洋碳汇交易机制,确定统一的报告形式,形成了全国首个具有科学、规范和可操作的海洋碳汇标准体系,具有应用方向的前瞻、项目成果标准化+操作强、项目核算范围全面的特点,为在深圳乃至全国开展海洋碳汇核算提供试点经验。

《海洋碳汇增汇行动方案》是大鹏新区讨论并探索切实可行的海洋碳汇增汇路径和行动方案,对大鹏新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有着重要意义。如在生态上,《方案》着力于环境的开发和治理,加强滨海红树林和湿地资源管理,提高珊瑚存活率和珊瑚礁覆盖率。基于环境承载力进行贝、藻、底栖生物的标准化混养等方式,均是通过生态环境的改善,多层次利用资源,运用科学的手段来增加碳汇,也为用经济手段将碳汇变现打好基础。

在经济发展方面,大鹏新区通过搭建跨部门海洋数据监测和统计体系,构建海洋碳汇消纳机制,利用方法学及碳普惠项目的开发等方式,积极探索海洋碳汇参与国内碳交易的可能,尝试通过价格和补偿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海洋及相关保护项目,并通过经济效益进一步促进生态效益。

十年大鹏生态文明先行探索的改革创新举措一览

笔者注意到,自2011年12月30日建区以来,大鹏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锐于改革,率先推出先行探索的改革创新举措,推动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迈上新台阶,不断为深圳、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大鹏智慧”,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树立了大鹏品牌。

2013年,制订了国内首部保护优先的《大鹏新区保护与发展综合规划(2013—2020)》。

2014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生态审计制度。

2015年,印发全市首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大鹏半岛生态保护专项补助考核和实施细则》。

2016年,率先“编实”全国首张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全国首个“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系统”上线;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生态环保监管执法体制;率先构建全国首个湾区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生态审计。

2017年,在全国首创“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体系;全国首个由政府委托的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基金挂牌成立;在全国率先启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研究。

2018年,在全国率先建成区县级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台。

2019年,全市首例海岛违建拆除。

2020年,在全市率先建立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荣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全市首个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挂牌;入选“全国三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在全国率先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五联共治”模式。

2021年,创新推出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在全市率先将GEP纳入区级生态文明考核;在全国率先制定EOD模式项目管理规定。

关键词: 大鹏新区 海洋碳汇核算 生态文明 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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