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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集团未按期支付债券应付款

每经记者:吴若凡 每经编辑:陈梦妤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按期支付上述两期境外债券的应付款。

公司现告知2022年票据和2024年票据持有人,由于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和金融业监管规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诸多因素的不利影响,公司正面临短暂的现金流问题。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尚未支付2022票据本息(2022年2月20日到期)以及尚未于30天宽限期内(2022年2月4日)支付2024票据的利息。

同日,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阳光城MTN001”未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指作为发行人的阳光城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构成实质性违约。

据悉,“20阳光城MTN001”为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以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3月15日算计息天数,共265天。

此前3月9日,建设银行曾作为召集人,以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并在会上形成了决议。根据决议公告,豁免“20阳光城MTN001”违反交叉违约约定的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权持有人(包括代理人)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未获得表决通过。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告诉记者,这项会议的本质是为了更改债务合约。如果持有人大会同意展期,或者降息支付,就不构成违约,双方达成一致后就可以改变发债条款。如果不同意,就必须构按照约定支付利息。

每日经济新闻

关键词: 阳光集团未按期支付债券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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