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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东台市审计局追回不需发放的补偿款30余万元

盐城东台市审计局将审计问题整改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取得明显成效。

在对东台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的610二期、344国道、城际快速路3个交通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延伸审计中发现,工程竣工3年后个别镇村账面仍滞留青苗、树木和迁坟等补偿款。针对这一情况,审计责成建设单位立即与各镇村对接,如属应发未发或低标准发放的,应立即将补偿款发放到农户手中,如属无依据发放在账面结余的,则应及时追回,冲抵建设成本。建设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追回不需发放的补偿款30余万元。(邓晓春、周丽忠、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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