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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制定21项措施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

2023年5月29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查庆九检察长作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报告客观全面、聚焦重点问题、数据具体翔实、案事例丰富。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省检察院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坚持“四大检察”联动,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法律监督定位,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统筹指导,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办案水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资料图】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就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理念有待更新、特殊保护制度落实还需强化等问题和短板提出了五个方面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

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

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增强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青海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对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充分地反映和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发挥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独特重要作用的高度重视。全省检察机关要虚心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指出的青海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客观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以改进。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是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能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一方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入开展全省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和专项调研,通过监督模型比对相关数据进行融合监督,有效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发态势。另一方面,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各方面要求的同时,依法严惩主观恶性深、犯罪情节严重、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做到“宽容不纵容”,通过办案树立一个鲜明的导向和强烈震慑。二是大力推动综合司法保护。抓实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推动完善“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统分有序的融合履职模式,加强涉未公益诉讼等领域调查研究,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办理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件,推动解决地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强化与公安、法院、关工委、妇联、团委、教育、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打造好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综合司法保护基地、“一站式”办案中心等阵地,落实好强制报告等制度机制,以检察融合履职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共同发力。三是加大社会面宣传教育。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打造好青海省未成年人检察“未爱·守心”党建品牌,继续做好青海省“未爱·守心”云课堂、品牌推介宣传,联合教育、司法、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开展全省统一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加大对家长、留守儿童、乡村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培育优秀办案团队和品牌,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通过视频、文字、微电影的形式全面展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形象、特色亮点,扩大未检影响力。

会议要求,要狠抓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制定的21条针对性措施均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期限,要逐一对照落实销号。全省检察机关要密切配合,一体综合履职,做到业务条线职能一盘棋。省院未检部门对未成年检察工作部署要加强对下指导,定期督促检查评估,发挥好两个层级的“未爱·守心”未检专业化办案团队的作用,挂牌督办、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办理涉未成年人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形成上下指挥有力、贯通衔接一体、机动灵活高效的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工作格局,推动青海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制作:何玉蕊

审核:马会平

(2023年第55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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