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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投标保证金清退“零沉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7月31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今年6月30日之前的所有投标保证金退还,实现了保证金清退“零沉淀”。

今年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谋划发起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旨在为投标企业“降本、减负、促发展”,进一步促进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针对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历史遗留、特殊情况、退还流程等方面问题,全面梳理,逐一研究,采取“一项一策”方式深入破解。

针对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招标合同未及时签订等诸多因素引起的保证金沉淀现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定期发布清退公告、加强沟通催办的基础上往前迈一步,主动介入协调,串起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等主体的责任链条,针对清退堵点,共同发力,大幅提高清退效率。截止到2023年3月20日,历史遗留的26笔394万元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全部退还。

此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将保证金退还切入数字化交易系统,加强对保证金退还相关规定的宣传告知,明晰责任,优化流程。同时制定特殊情况处置机制,严格落实保证金管理台账,力求规范、便捷、高效地实现保证金清退“月清月结”。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表示,将以打造更具丽水辨识度和更具服务力的“数智交易”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保证金管理,不断降低投标企业交易成本,激发交易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活力,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工作中担当争先。

原标题:《我市实现投标保证金清退“零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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