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 创新 > 正文

江苏南京溧水:检察建议助力犯罪记录封存


【资料图】

犯罪记录封存,他顺利入职

本报讯(记者雒呈瑞 通讯员简婷 王芬)近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帮助下,毕某如愿拿到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顺利办理了入职手续。

“我未成年时曾被判刑十一个月,现在已经过去15年了,我一直是守法公民,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今年5月,溧水区检察院官网上的一条留言引起了该院检察官的注意。

原来,毕某曾多次因入职需要前往派出所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由于其未成年时因犯罪被判刑,派出所查到其有犯罪记录而拒绝为其开具证明,导致毕某求职屡屡碰壁。无奈之下,毕某在溧水区检察院官网留言反映情况。

看到这条留言后,检察官及时向毕某和公安机关核实相关信息、查询档案资料。毕某告诉检察官,当时自己年幼无知,事后已经认罪悔罪,没有实施过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现在只差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就能走完入职流程,赚钱养活自己。而公安机关也证明了毕某这些年来一直没有再犯罪。

“202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依法予以封存。”检察官介绍,毕某犯罪时只有17岁,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其犯罪记录应当依法封存,其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受理单位应当开具。因此,溧水区检察院向受理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申请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受理单位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向毕某开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

今年6月27日,考虑到可能还会出现类似情况,为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溧水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实施意见》,详细规定了适用情形、受理审核、解除封存等具体操作办法,明确了类案处理规则。

[版面编辑:张子璇 见习编辑:高梅] [责任编辑:谢思琪]

关键词:

最近更新

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联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23 创投网 - www.xun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