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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集团被严重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

中华网财经讯,3月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2022年第4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对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长夏桂兰予以警告。

审议决定显示,中信国安作为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等多期定期财务信息。

二是出现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后,未披露违约处置进展情况公告。

三是未及时披露董事长、1/3以上董事发生变动事项。

四是未及时就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披露相关信息。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2年第4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中信国安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长夏桂兰予以警告。

据北青网消息,2019年底,中信国安集团债务危机爆发,中信国安集团持有的三家上市公司(中信国安、白银有色、*ST中葡)的股权已悉数被质押。同日,三家上市公司均发布了关于国安集团被申请重整公告。

去年12月31日晚,中信国安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简称“国安有限”)之母公司国安集团于12月3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交行菏泽分行以国安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

关键词: 中信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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