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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两度违法变更注册资本 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

4月16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上海银监局沪银监罚〔2018〕13号行政处罚决定,2016年12月和2017年3月,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信托)两次变更注册资本,均未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准,上海银监局决定对安信信托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8〕13号)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银监罚决字〔201813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少钦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201612月和20173月,该公司两次变更注册资本,均未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准。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5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316

 


关键词: 安信 信托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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