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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出炉

6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1年修订版)》正式出炉,深交所还同时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标准》(下称《重组审核标准》)。

《重组审核标准》有4项内容。

一是关于重组标的的行业定位要求,明确独立财务顾问在执业中应对标的资产所处行业进行核查把关。

二是关于创业板重组分类审核机制,包括快速审核机制与小额快速审核机制。

三是明确适用《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申报的,应当出具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的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申请重组上市的,应当出具关于标的资产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四是明确上市公司应在知悉上述事项后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收到深交所终止审核决定或者中国证监会不予注册决定后10日内,决定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重组方案并予以公告。

截至2021年6月22日,已有9家公司重组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8家已注册生效。

(记者 钟国斌)

关键词: 深交所 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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