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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有利于吸引全球投资者参与金融交易 当前观察


(资料图片)

6月9日,在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表示,当前,中国正通过放宽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推进跨境证券市场互联互通,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对外开放。上海作为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全球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正进入从要素准入性开放升级为高水平制度性开放的新发展阶段。

2022年,上海金融市场成交额达到2933万亿元。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中,上海已从2015年的第21位升至2022年第4位。

“当前,国际金融形势复杂多变,金融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加,扩大金融国际合作,提升国际金融市场法治化水平,已成为全球共识。”贾宇表示。

在此背景下,推动金融开放合作与金融法治的良性互动已成为关注的重要议题。一方面,法治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有利于吸引全球投资者参与金融交易,推动国际金融市场开放和合作;另一方面,金融开放合作对于推动全球金融法治建设,也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完善金融交易规则和金融监管机制,提升金融市场法治化水平。

“金融司法作为金融法治的重要环节,如何更好服务保障金融业对外开放,防范金融市场风险传递,提升金融司法国际影响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贾宇表示。

据他表示,服务保障金融业开放,需要提升国际化视野。国际化的金融裁判思维和审判视野,是司法服务保障金融对外开放的重要前提。上海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的样本城市,上海法院必须具备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定位相匹配的国际化审判视野和司法水平。在中国法律框架内吸收借鉴国际金融司法领域好的经验和做法,主动与国际规则接轨。在跨境金融纠纷中,合理采纳国际市场交易清算规则和惯例,促进国际市场对我国金融司法体系的了解和信任。

打造高水平金融司法品牌,需要审判的专业性。跨境金融交易的新颖性、专业性特征十分明显,这对金融审判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海法院成立全国首家金融法院,集中管辖金融案件,就是为了发挥专门法院的专业优势。在金融司法中,需要进一步创新应用支持诉讼、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等机制,依法高效审理跨境金融纠纷,打造更多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涉外金融标杆案例,提升上海在全球金融司法体系中的影响力。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要数字化监管方式。金融开放的提速通常伴随着金融风险的加剧。进入数字金融时代,金融风险和金融交易瞬息万变,需要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来支持金融监督,防范化解风险,推进金融发展。当前,上海法院正在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防范预警风险,促进协同治理,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我们联合在沪金融监管机构共同发布了《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就是要进一步打破数据壁垒,深入挖掘金融司法大数据,通过结果对比、趋势分析,发布金融审判司法大数据研究报告,为金融风险防范提供支持。”贾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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