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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厦门为6户次外资企业办理递延纳税优惠 优化纳税服务措施

厦门市税务局昨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税务部门已为我市外资企业办理递延纳税优惠6246万元,同比增长61.5%。

“这是我们第一次办理递延纳税,暂免征收预提所得税1300万余元。”昌富利(厦门)有限公司财务部的钟经理说,近日,该公司办理了首笔递延纳税备案,为其境外投资方昌富利(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办理递延缴纳业务。

递延纳税是一项鼓励外商投资者将税后利润继续在境内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而言,就是境外投资者从境内居民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用于境内再投资,实际收回投资前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厦门税务已为6户次外资企业办理了递延纳税优惠,涉及股息6.25亿元,享受优惠政策的税款总计6246万元。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办税人员王丽日前也办理了非居民企业境外投资者境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业务,涉及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股息4.77亿元,享受优惠政策税款4700万余元。“厦门税务部门主动与我们保持沟通交流,不仅帮助预审董事会决议等材料,还为我们提供折算汇率选择等相关的政策辅导,帮助我们在享受政策的过程中扫清障碍。”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陈雪霞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税收政策精准宣传解读力度,优化纳税服务措施。”厦门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关键词: 厦门税务 外资企业 递延纳税优惠 纳税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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