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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奖补!三门峡企业上市挂牌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出炉

为加快三门峡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步伐,鼓励更多优质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升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能力,日前,三门峡市出台《三门峡市企业上市挂牌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三门峡市上市企业最高可获市财政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据悉,在三门峡市辖区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均可享受上市挂牌奖补政策。

上市挂牌奖补标准为,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补200万元;对通过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三门峡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补15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成功转板上市的,视同上市,按奖补标准予以差额奖补;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在交易板挂牌,市财政一次性奖补30万元,在展示板挂牌,市财政一次性奖补2万元。

符合企业申报上市挂牌奖补资金的企业,在企业实现上市挂牌后2个月内,可将上市挂牌奖补申报材料报送至注册地县级政府金融工作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上市挂牌奖补,审核通过后,市财政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程序将上市挂牌奖补资金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

关键词: 三门峡 管理办法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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