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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鼓励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加大种业企业投资力度

5月7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财政金融支农16条”)。新政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力,撬动各类发展资源要素更多更快更好投入“三农”领域。例如,全力满足种子和耕地的资金需求,加强对生猪等“菜篮子”生产的资金支持,优先支持粮食油料生产信贷投放。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季辉表示,当前,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农业农村发展影响,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迫切需要迅速出台针对农业农村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进一步扩大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

季辉介绍,“财政金融支农16条”通过财政政策和金融服务,既放大财政政策的撬动作用,又发挥金融市场化手段的优势,实现财政政策对金融支农的“催化剂”作用。

比如,针对江苏种业企业“弱、小、散”突出问题,“财政金融支农16条”鼓励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加大种业企业投资力度,其中政府出资部分可适当降低门槛收益,向社会资本方让渡政府出资部分收益,推动种业企业兼并重组。同时,鼓励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适度降低贷款条件,实行优惠利率,向种业企业投放种子收购贷款;引导农业保险机构进一步完善制(繁)种保险产品,满足制种企业各类风险保险保障需求。

同时,新政紧扣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对金融需求为主线,有针对性提出新的支持政策措施。比如针对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用于粮食生产的贷款予以贴息支持;当生猪生产出现严重滑坡时,加大信贷投放,明确予以不超过2%贴息补助。这些政策措施在全国具有一定引领性和创新性。

“财政金融支农16条还瞄准重点领域环节突破。做好顶层设计,当前不具备面上实施的,则为解决难点堵点打开政策口子,先破题、再答题,先试点、再推广,力争小步快跑加快推进。”季辉举例,针对小农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政策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省低收入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扩大到普通小农户试点,在国内率先打开对普通小农户信贷的财政金融政策组合支持通道,将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对接、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提供重要抓手。 

关键词: 投资基金 农村发展 投资力度 政策措施 信贷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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