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在安徽省综合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
主要目标是什么
2017年起,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各级新农合管理部门分别选择不少于150个病种(病种组)实施按病种付费,到2018年,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的出院病例数要达到新农合总出院病例数的50%。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也要结合实际,选择不少于10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改革,到2018年,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的出院病例数要达到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总出院病例数的30%。
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研究与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DRGs付费试点,鼓励各地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
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床日)付费的出院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70%以上,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