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 公司 > 正文

购买保险产品送棉被 平安人寿通化县支公司被罚3000元

中华网财经讯,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通化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平安人寿通化县支公司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3,000元。

经查,平安人寿通化县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2018年1月9日,投保人王某某通过平安人寿通化县支公司代理人张某某购买了“少儿平安福17”保险产品。为了促成该笔业务,张某某在王某某购买保险之前向其赠送了价值约1,000元的棉被一条。

上述事实,有证据王某某与张某某的电话录音、监管部门同张某某核实的电话录音、《举报事项调查确认书》等证据证明。

综上,通化银保监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违规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平安人寿通化县支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3,000元。

关键词: 平安人寿 银保监会

最近更新

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联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18 创投网 - www.xun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33 92 950@qq.com
豫ICP备2020035879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