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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IPO过会: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均值 毛利率呈上升趋势

中华网财经讯,12月24日,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80次发审委会议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首发获通过。鑫铂股份拟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661.00万股,募资4.81亿元,保荐机构为华林证券。

资料显示,鑫铂股份专业从事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件和建筑铝型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建立了从原材料研发、模具设计与制造、生产加工、表面处理至精加工工艺的完整的工业生产体系,具备全流程生产制造能力。目前公司生产的铝型材及铝部件具备高强韧、质量轻、易加工、耐腐蚀等优良物理及化学性能,作为工业及建筑领域终端产品制造的材料或零部件,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光伏、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疗环保、电子家电、系统门窗、节能建筑等领域。公司作为市场上为数不多的自原材料研发至精加工一体化全流程铝型材及铝部件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满足中高端铝型材及铝部件市场的需求。

鑫铂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唐开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唐开健直接持有公司4,420.992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55.38%;通过天长天鼎控制公司528.76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6.62%,合计控制公司62.00%股权。

鑫铂股份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7,982.754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661.00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保荐机构为华林证券,发行人会计师为容诚,律师为安徽天禾。

鑫铂股份此次IPO拟募资4.81亿元,其中3.87亿元拟用于年产7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项目,4385.25万元拟用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5000.00万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均值,净利润波动较大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鑫铂股份资产总额分别为3.08亿元、4.56亿元、5.92亿元和6.97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2.11亿元、2.49亿元、2.71亿元和3.42亿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8.70%、54.68%、45.89%和49.07%。2017年至2019年,和胜股份、闽发铝业、亚太科技和豪美新材4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20.94%、26.47%和28.73%,远低于鑫铂股份的资产负债率。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鑫铂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83亿元、7.05亿元、9.24亿元、4.83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011.95万元、1578.74万元、6328.42万元和3500.05万元。

2018年和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20.88%和31.07%,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47.58%和300.85%。

2017年至2019年,鑫铂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09亿元、1.76亿元、2.4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67%、25.03%、26.79%。

毛利率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4.89%、16.15%、16.99%和16.74%。对毛利率逐年上升,公司给出的解释是主要受产品结构、产品升级带来的平均单价上升、铝锭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7.06%、15.39%、15.80%和15.14%。

鑫铂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件和建筑铝型材。2017年至2019年,该公司工业铝型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16亿元、3.55亿元和4.58亿元,占主营业务的比例分别为54.29%、51.26%和49.88%;工业铝部件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518.80万元、1.38亿元和2.43亿元,占主营业务的比例分别为11.21%、19.85%和24.44%;建筑铝型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01亿元、2.00亿元和2.18亿元,占主营业务的比例分别为34.50%、28.89%和23.68%。

2017年至2019年,鑫铂股份建筑铝型材毛利率分别为17.98%、19.23%和19.82%,工业铝部件,毛利率分别为18.32%、16.85%和17.35%;工业铝型材毛利率分别为11.82%、13.77%和15.00%。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行业发展情况,说明报告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持续增长的原因,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报告期发行人扣非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导致业绩大幅波动的不利因素是否已经消除,是否长期对发行人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结合客户获取方式,说明发行人客户逐步集中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主要客户业务关系的稳定性、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替代风险;(4)说明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5)说明逾期账款形成的原因,目前回款情况,是否存在无法收回风险,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铝委托外协方重新加工成铝棒再次使用。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对废铝的管理制度及收发存实际发生情况,废铝委托加工发出数量与铝棒回收数量,投入产出比是否正常;(2)说明报告期铝棒实际耗用量微高于外购采购量、铝锭产量(重量)持续高于铝棒耗用量(重量)是否符合生产工艺,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是否存在体外采购废铝进行加工但未计入成本的情形;(3)结合主要废铝回棒外协加工商基本情况、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说明废铝回棒外协加工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代垫成本费用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较高,且存在贸易商。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供应商集中度高、多家贸易公司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属于行业惯例;(2)报告期向主要铝锭供应商采购价格是否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3)供应商江苏五一成立时间较短而与发行人交易金额较大的原因;(4)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供应渠道是否稳定和可持续,发行人对主要供应商、特别是第一大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赖,供应商集中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发行人未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人数较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员工“五险一金”缴纳的人数、基数、比例情况,未全部或全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原因及合理性、合法合规性,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潜在纠纷;(2)未全部或全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是否存在被有权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3)报告期内未足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关键词: 鑫铂股份 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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