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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政:取得预售许可证商品房房价一年内涨幅不超3%

 中华网财经4月29日讯:据广东省东莞市住建局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东建房〔2021〕4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新房备案价上调空间控制在5%以内,而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上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由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书)后半年延长至一年,涨幅不超过3%(含本数)。下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维持半年不变,降幅不限。

关键词: 东莞 新政 取得 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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