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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存在27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重罚9830万元

中华网财经5月21日讯,近期,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针对华夏银行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并使用理财资金对接本行信贷资产、出具的理财投资清单与事实不符或未全面反映真实风险等27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9830万元,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夏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

一、违规使用自营资金、理财资金购买本行转让的信贷资产

二、贷前审查及贷后管理不严

三、同业投资投前审查、投后管理不严

四、通过同业投资向企业提供融资用于收购银行股权

五、违规向土地储备项目提供融资

六、违规开立同业账户

七、通过投资底层资产为本行信贷资产的信托计划,少计风险资产

八、同业资金协助他行增加一般性存款,且部分期限超过监管要求

九、会计核算不准确,将同业存款计入一般性存款

十、部分理财产品相互交易、风险隔离不到位

十一、违规销售无真实投资、无测算依据、无充分信息披露的理财产品

十二、策略保本型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未充分揭示风险

十三、出具的理财投资清单与事实不符或未全面反映真实风险

十四、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权益类资产

十五、理财资金违规投资信托次级类高风险资产

十六、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超过监管要求

十七、非标资产非洁净转让

十八、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未有效分离

十九、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对接本行信贷资产

二十、部分理财资金违规投向土地储备项目

二十一、部分理财资金投向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规定的项目

二十二、部分理财投资投前调查不尽职

二十三、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规

二十四、与未备案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开展业务

二十五、漏报错报监管标准化数据且逾期未改正

二十六、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

二十七、部分理财资金未托管

银保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华夏银行罚款9830万元。于丰星,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行长,被警告。由明君,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关键词: 华夏银行 存在 27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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