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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7月15日实施:闲置商办可改建为租赁住房 运营期不少于8年

中华网财经6月18日讯:宁波市住建局、市资规局联合出台《宁波市关于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试行)》显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闲置的商业、办公、工业等非居住类型,且未列入征收计划的存量闲置建筑,可改建为租赁住房于7月15日起实施

关键词: 宁波 15 实施 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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