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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跳车事件车主家属发长文:丈夫被羁押5个月 不要冤枉好人

中华网财经8月7日讯,8月4日,今年货拉拉事件周某春家属发布长文,对周某春被羁押后发生的事情作出说明。文章强调“跳车事件”应当是意外事故,而并非刑事案件;此外,家属还强调周某春被羁押至今已经五个月,整个案件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地方。

以下为内容全文:

我们是长沙货拉拉司机周某春的家属,周某春在货拉拉平台承接业务过程中搭载乘客车某某,后因车某某主动跳窗死亡,导致周某春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羁押。该事件于2021年2月22日通过网络发酵,将周某春于2月22中午传唤,2月23日23时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拘留,于2021年3月3日15时经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执行逮捕,现羁押在湖南长沙市第一看守所。

一、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岳麓区检察院、长沙市公共法律援助中心违规办案,系严重的违法应当彻查

2021年2月24日,家属委托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李律师、郑律师担任周某春的辩护人。2月25日10时,李律师接受周某春妻子李某平的委托律师持全套手续向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办案机关合法申请会见周某春,先后被看守所、办案机关先后以周某春体温不正常、周某春正在隔离、周某春正在被侦查机关提审等多个不同的理由未安排会见。当日16时许,看守所副所长冷所长电话通知辩护人称:“周某春拒绝律师会见,要请法律援助律师,周某春家属马上会通知你解除委托”,并拒绝给与律师相应的书面材料。

2月25日,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民警邀周某春妻子李某平到该局后多次劝解其解除对瀛启律师事务所的委托而转委托法律援助律师,遭到李某平的拒绝。但至今,家属委托的辩护人尚未会见到周某春。

关键词: 拉拉 跳车 事件 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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