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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信用债指导意见发布,将从四方面影响房企发债

中华网财经8月24日讯:近日,央行、国家发改委、银保监会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高杠杆房企、经营激进房企发债将受限制,支持扩大绿色债券发行。

就此次发布的《意见》对房企的影响,中指研究院企业事业部研究副总监刘水分析指出,对于房企的影响主要涉及四方面,即:

有利于限制高杠杆、经营激进房企发债

首先,依据《意见》中提到,“……债券发行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匹配实体经济需求。限制高杠杆企业过度发债,强化对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禁止结构化发债行为”。“对资产负债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经营扩张激进、关联关系复杂的发行人建立约束机制”。

高杠杆房企、经营激进房企发债将受影响。房地产属于高杠杆行业,根据申万28个行业分类,资产负债率最高是金融类的银行91.9%,其次是非银金融84.1%,之后为房地产79.0%,位居各行业第三。有一半左右的房企杠杆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其中经营激进的房企发债将受明显影响。

可以及时化解房企风险

其中,《意见》提到,“……债券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债券发生违约的,发行人、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企业财务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定的重要信息”。

信息不对称是引发房企信用风险的主要诱因之一。《意见》将敦促发债房企及时披露企业重大事项,公布相关信息,有利于投资者识别房企风险水平、根据风险偏好及时做出判断,一方面保护投资者避免遭受重大损失,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房企在风险初期阶段积极寻求帮助、化解风险,避免风险过度累积引发的重大违约事项,从而达到双赢局面。

多评级模式揭示房企风险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

另外,《意见》提到“……鼓励发行人选择开展主动评级或投资人付费评级,发挥双评级、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

房地产企业具有经营地区广、交易对手众多等特点,传统评级可能会造成信息遗漏。弱化被动评级、鼓励多评级,可引入第三方机构从不同角度、不同信源对房企进行风险评价,展示房企真实风险,在提升信用评级结果价值的同时,倒逼房企全方位提高自身实力,强化企业偿债能力。

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

在《意见》中提到,“探索规范发展资产证券化、高收益债券产品。合理控制短期公司信用类债券滚动接续产生的再融资风险,逐步提高中长期债券发行占比。扩大“双创”债券、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提升民营企业发债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度,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增量扩面……”。

本部分从不同角度为房企开拓了信用债融资的新渠道。推动ABS发行、提高中长期债券发行对房企来说都是利好消息,前者拓宽了房企的融资渠道,后者延长了资金的使用期限。房企由于其供应链核心地位,在ABS的发行方面有着天然优势。事实上,ABS也逐渐受到房企的青睐。据统计,2021年1-7月,房企ABS融资总额已达3060.15亿元,已达去年全年总量的79.5%。房企的短期债券融资主要为筹措周转资金,而长期债券融资一方面可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另一方不增加短期偿债压力。鼓励绿色债券发行有利于房企主动推进绿色建筑的开发,注重绿色环保的房企将更容易发债融资。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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