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太平戴维斯上海公司因“电力价格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被罚53万
中华网财经11月29日讯: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浦处〔2021〕152020000002号”显示,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第一太平戴维斯上海公司)因“电力价格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3.268805万元,警告。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
具体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显示,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为朱兆荣。违法调查显示,经查,当事人是位于丁香路858号“丁香国际”的物业管理方,对入驻的租户提供转供电服务,并向租户收取电费。“丁香国际”计量电表分为一级电表和二级电表,二级电表分布在租户表箱内及高配间,按照租户表箱内二级电表读数对租户收取用电费用。公共区域用电费用约定包含在物业费内收取。另外,线路损耗未计量统计且未约定分摊情形。
另查,当事人为186户租户提供转供电服务,自2018年4月起至2020年1月期间按1.26元/度收取电费;自2020年2月起至2020年9月期间按照1.20元/度收取电费;在2020年10月按照0.92元/度收取电费;自2020年11月起至今按照一级电表每月浮动单价计收转供电费。根据租户实际使用电量计算,当事人在2018年4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共计多收电费6686293.43元,扣除8%线路损耗,当事人实际向租户多收的转供电费5326880.46元为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一、警告;二、罚款532688.05元。
资料显示,Savills是一家在伦敦股票交易所上市的全球房地产服务提供商。于1855年创立,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与超群的增长态势。2018年8月,第一太平戴维斯与雏菊机构在京签署合作协议,组建合资物业服务企业——雏菊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您可能也感兴趣:
为您推荐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60元/月 失业保险金为2124元/月
辽宁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对缺口核定等作出详细规定
部分保险公司推出隔离险 理赔却存在诸多限制
排行
最近更新
- 高颜值国潮风年货受青睐 引领年货节消费的新风尚
- 中消协发布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 消费者维权意识持续提升
- 赛得利和保护国际基金会联手保护鄱阳湖生物多样性
- 泰莱集团发布《2021年度企业使命报告》 积极履行“改善生活...
- 长水教育集团:科学打破“教育围墙”,让教育更有“智慧”
- 银保监会发布今年首期风险提示 防范“首月0元”等营销套路行为
- 百融云创协同创新搭建数字化平台
- 又刷屏了!九牧王唐风裤秀席卷巴黎时装周,霸屏热搜
- 武汉发布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清单 涉及检验检测...
- 实验室培植肉来了 美国FDA或最早今年批准销售
- 退休高峰来袭 老龄化加速到来,银发经济迎新机遇
- 为酒业赋能,“家乡人讲家乡酒”首届短视频大赛刷屏出圈
- 公告!首批2021年度家装行业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正式发布
- “学而酒”金奖梅开二度,孔府家再获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奖...
- 闪开来电2021线上总结大会暨优秀运营商颁奖典礼圆满落幕
- 广东银行业保持平稳运行态势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深入推进
- 港龙中国获评“2021年中国房企超级产品力TOP100”等多项荣誉大奖
- 广东保险业新闻通气会举行 去年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08%
- 民营医院概念股名单一览,哪些是民营医院概念股?
- 高频变压器原理
- OLED屏和TFT的区别
- 电导率仪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
- 人体感应开关原理
- linux教程,一学就会哦~~~
- 电磁学及其应用
- 2021年夜间用药年度观察报告发布 超4000万人在深夜买到药
- 光耀集团即将进行17项破产财产公开拍卖 起拍总价近5.5亿元
- 开网店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开网店有哪些注意事项?
- 保险从业人员能否买卖股票?属于违法行为吗?
- 张钧:2021年业之峰逆势大幅增长,2022年是“高质量发展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