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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五学并举”推动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落地见效

海安市把落实“十个严禁”作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规定动作,作为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五学并举”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专题学习活动落地见效。

坚持“书记领学”。延续海安政法系统“书记领学”传统特色做法,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宣讲“十个严禁”,形成“头雁效应”。市政法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引导干警全面深入学习“十个严禁”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十个严禁”具体内容的相关规定。

坚持“干警自学”。引导干警原原本本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具体内容,结合专题学习活动,围绕自身所学所思所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通过深入自我剖析,做到入脑入心、学有所得,推动“十个严禁”专题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坚持“交流研学”。市政法各单位通过座谈、论坛等形式组织本单位干警就学习“十个严禁”进行交流发言,在交流研讨中深化对“十个严禁”的认知。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巡回宣讲等方式,进一步加深全体政法干警对于“十个严禁”的理解和把握,确保人人知晓、个个掌握,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实践悟学”。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利用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中共营溪支部纪念馆、泛书房红色报馆等本地红色资源,有序组织开展现场教学活动。引导干警对标“十个严禁”,在工作生活实践中,严格约束自身行为,不断提升自身修养,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自觉维护好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坚持“考试促学”。市委政法委和市政法各单位分层分批组织对“十个严禁”的相关内容开展考试抽查,对考试不合格的组织重考,无故不参加考试和两次重考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立功受奖、职务职级晋升等资格,以硬性要求倒逼全体干警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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